故障指示器工作標準進行嚴酷程序及附注
2022-05-30
故障指示器工作標準進行嚴酷程序及附注
故障指示器的苛刻程序主要取決于溫度等級和試驗的持續時間,應優先從以下值中選擇相關標準:
1.溫度:故障指示燈的高溫應為150度(如有特殊要求,應在180度以上)。線路故障指示器短路報警指示:短路傳感器時刻檢測供電線路中電流,當其值達到或超過短路電<流啟動報警整定值時(此值可根據用戶要求出廠前整定),短路傳感器發出報信號主機通過光纖接收到此信號后,產生報警指示信號(指示燈快閃)。電磁鎖自動復位:當指示器產生報警后,在整定的時間內,若無人工進行復位,指示器可自動進行復位。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連接導線或固定于傳感器上,或由光纖插接傳感器,外殼采用注塑成型并滿足IP使用條件。光纖可在傳感器和讀數儀表之間通過高壓區安全傳送數據,這種光纖由PMMA制造,其有效長度達10米。 儀器有限公司 (以下簡稱“公司”)提醒故障指示器的制冷系統通常放置在箱體底部。 也就是說,在工作區域下,如工作區域要做一個較高的溫度,那么較低的制冷系統無疑要做磨損試驗,因此,我們不建議用戶在同一試驗區域內實現極低溫和極高溫)試驗溫度應優先從以下值中選擇:-65、-55、-40、-25、-10, -5.+5(試驗溫度允許偏差范圍正負3度);
2、持續時間:測試樣品的溫度達到穩定后,如果一段低溫條件測試是必要的,持續時間應選擇從以下時間:16,72、96 h(如果測試的目的僅僅是檢查試樣是否可以在低溫下正常工作,測試的時間應當限于測試樣品的溫度的穩定,但在任何事件持續時間應少于30分鐘,這個標準作為有關測試測試在低溫下的耐久性和可靠性。試驗時間由相關標準規定。
附:1。低溫試驗箱的使用是參照本標準時應作出的具體規定:
a、試驗箱內進行溫度環境變化的速率;
b.將試驗樣品放入試驗箱的時間;
c,在試驗條件下試樣開始暴露試驗的時間;
測試樣品通電或負電的時間
附錄: 2. 標準應對低溫試驗方法提供下列適用細節:
a、預處理;
b、初始檢測;
c、安裝或支撐詳情;
d. 狀態測試期間的測試樣品(包括冷卻系統)的狀態;
E.嚴格的程序(溫度和測試時間);
F.工況試驗時的試驗和加載;
g、恢復(如不是在標準不同條件下進行恢復);
h、最后檢測
I.經雙方同意的對測試程序的任何變更。